发布时间:2020-11-24 16:59:57 来源:北辰区纪委监委
日前,北辰区纪委监委对天穆镇南仓村原党委书记、南仓村委会主任赵凤强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凤强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对抗组织审查指使他人作伪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私车公养;违反组织纪律,在集体做出决策后又擅自更改决策事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擅自决定大额资金使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友牟利,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诉求;违反工作纪律,疏于管理致使集体资产长期荒废,违规对外出借集体资金;违反生活纪律,奢靡成风、贪图享乐;利用协助镇政府负责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指使多人虚增拆迁面积、虚构拆迁协议共同骗取国家拆迁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罪;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吞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职务侵占罪。
赵凤强身为中共党员、村党委书记,党员意识淡薄,纪律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违反党的纪律,利用手中权利为个人谋取私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北辰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凤强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凤强简历:
赵凤强,男,汉族,1958年3月出生,小学学历。2008年2月,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10月被开除党籍,2015年1月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月,任南仓村电器厂厂长;
1993年5月,任南仓村委会主任、农工商公司经理;
1996年6月,任南仓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农工商公司经理;
2004年6月,无业;
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因犯职务侵占罪服刑;
2008年10月,无业;
2009年5月至2018年1月,任南仓村委会主任、农工商公司经理。
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南仓村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南仓村委会主任、农工商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