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4 16:53:52 来源:北辰区纪委监委
日前,北辰区纪委监委对北仓镇丁赵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永涛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永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用公款吃喝、购买烟酒;违反工作纪律,在拆迁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设立“小金库”,公章管理混乱致使村委会工作人员私盖公章;滥用拆迁确认组成员的职权,为他人违规安置还迁房并拨付搬家费、租房费等补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王永涛身为中共党员、丁赵村村委会主任,党员意识淡薄,纪律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违反党的纪律,滥用手中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北辰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永涛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永涛简历:
王永涛,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高中文化。1994年12月入党。
2005年9月,任丁赵村党支部书记;
2006年5月,任丁赵村委会主任;
2006年8月,任天津民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村集体企业)总经理;
2008年9月,任丁赵村党支部委员;
2011年12月,任丁赵村党支部书记;
2012年10月,任丁赵村委会主任;
2018年9月,任北仓镇丁赵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