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31 14:20:54 来源:北辰区纪委监委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负责机关各室综合协调、对外联络、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档案、保密、会务、接待、财务、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负责文秘、调研、信息、机关文件资料和印章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机关党务及群团工作。负责协调全区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点课题研究。负责区纪检监察网管理和维护工作。安排、组织本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
2、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组织实施。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基层纪委干部提名和考察等工作。负责机关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表彰工作。负责办理区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拟考察人选廉政情况听取区纪委意见的回复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的服务等。
3、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纪律宣传。负责组织学习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正反面典型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负责全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上报以及舆论引导和网络评论工作。组织对内、对外媒体宣传报道及舆情网络信息工作。负责协调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履行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受理对本级和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效能问题及行为的投诉,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等。
5、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督对象违反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及其他处理的申诉。负责承办市纪委转来的信访件。负责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分析、总结计划和相关统计工作,督办、催办调查处理结果。负责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督查、调研和业务指导。
6、审理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直接检查处理的各类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审理下级单位报批的案件;审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协助审理各镇街、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审核下级单位上报的备案案件。负责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定性处理意见的咨询、请示工作;负责调查、分析、指导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工作。负责检查党纪政纪案件质量,开展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复查工作。参与区纪检监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纪守法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区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承办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调查事故、事件中违法行为和需问责情形的调查、建议和监督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对区管干部的诫勉谈话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系统干部遵章守纪情况;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8、负责查处辖区内科级以下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村街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向区纪委移送涉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协助区纪委调查乡镇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对乡镇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廉政勤政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乡镇机关、基层站所、村街党组织和党员以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和控告;承办区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内设12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6792330.23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4895494.11 元,下降11.7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056514.91 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 4513657.12 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56514.91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721656.58 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677397.2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8957848.06元,占78.86%;项目支出7763808.52元,占21.1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6612672.98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50651.36元,下降11.7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572342.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81868.20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72342.8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35264389.24元,占96.4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07953.63元,占3.58%。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595995.68元,支出决算为36572342.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559965.60元,支出决算为27649894.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并因为人员调动提职追加基本支出预算。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14494.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节约开支 。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8957848.06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344936.0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提职追加基本支出预算。其中:人员经费25664773.9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293074.1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收入0元,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收入0元,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增长0 %,主要原因是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293,074.10元,比2020年增加481782.63元,增长17.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年初预算基数。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57427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269.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0000.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269.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4269.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0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已对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50091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未自行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2021年度,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乡、镇、街级部门和单位公开此项内容)
天津市北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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